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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者的分际

2000-09-13 来源:中华读书报 □李庆西 我有话说

做鲁迅与胡适的比较的文章,多半隐含着某个伦理性的题目。最近读到孙郁先生的《鲁迅与胡适》(辽宁人民出版社2000年1月初版)一书,实在感想良多,尤其书中对中国现代知识界精神动力的追索,一再使我想到:韦伯关于“信念伦理”和“责任伦理”的概说尽管精彩,可是摆到“五四”以来思想衍变的复杂过程里还是显得过于简单。

鲁迅和胡适都是“五四”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人物,然而他们给后人留下的竟是完全不同的历史投影。有一个问题想来令人困惑:几十年间,鲁迅崇拜者众,而得其真髓者寡;胡适追随者稀,其精神却在一代一代的知识精英中得以复制,过去有傅斯年数侪承其衣钵,于今依然薪火不绝。?中关系未尝体究,不过比较起来,胡适的套路显然具有某种可操作性,而且如今看来,胡适那些改良社会的设想更容易融入全球化时代的浪漫语境。《鲁迅与胡适》于此有一个清晰的提示,其中分际也许正是“生命体验”与“学理”的?格,说文化差异,说价值信念的不同,好像都不能挠到痒处。孙著主要不是从思想承传或是接受层面上讨论问题,可是通过对两位智者的比较与分析,很明白地让人解悟生命形态的要义。用作者的话来说,鲁迅体察事物总是深具民间情怀,正因为他感受着“铁屋子”里的窒息,面对文化困境的思考并不仅仅着眼于“学理”,而是直截切入中国人的生存困境。胡适的身心从来不在地狱之中,总想以社会贤达的立场来主持公道,搭建与当权者对话的平台。作者尽管对胡适“通过议政来表达知识阶层心声”的意愿予以理解,却也深刻剖析了其思想的暧昧之处,在大部分中国人尚未做稳奴隶的时候,胡适便要推行某种制度化的政治运作,不能不说是知识新贵的一厢情愿。

现在谈论自由主义的学人多半怀有对某种“范式”的憧憬,诸如法理、程序、游戏规则之类,其中不外乎有着基于工具理性的可操作性,而现代中国之所以变革甚剧仍落后于世,在他们看来主要是缺乏那一整套的技术体制。这种思路往往把反对意见视为意识形态,其实它本身更具有现代意识形态的特点,所谓技术体制如今已是一种被神话了的权力结构,其理论上有一个着眼点叫做“历史的长期性”,人性与个体权利(尤其弱势者的权利)在这里很容易被消解。比如,在知识界风靡已久的黄仁宇的著作中,就十分通俗地描述了那种被诺维其称作“可耻的光荣”的历史图景,那位美籍华裔学者以剪裁布罗代尔和韦伯学说提出的“大历史观”实际上转述着所谓“后殖民时期”的文化霸权。如果只是将历史学视为功效的见证,说到底是一种数目字的历史观,那里边还是没有人的位置。然而,正是在这种学术风气下,人们回视中国现代化的蹒跚步履,曾经鼓吹西方法理乃至“全盘西化”的胡适便在历史的记忆中复活。

不过确切说,激动新一代学人的未必全是胡适的经世治国之论,那位穿梭学界与政界的“自由主义”文化人的故事也许更有启发性,其中所提示的知识精英的话语权利自然十分诱人。但是,胡适当年是付出代价的,为自由主义的“学理”终而不得不放弃自由主义的立场,孙郁书中对此很有一番感慨。说来,从《新青年》营垒中走出的胡适如何能够融入后来的主流文化,实在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问题,读史者于不经意处也会看到胡适性格中被扭曲的一面。当然在有些学人看来,扭曲是为着责任承担,为了“做事情”,这里似乎包含着一种浮士德式的理性与智慧。所以,许多著作对胡适趋附北洋政权和蒋介石的行迹避而不述,却都谈到了胡适的“容忍”与鲁迅的“尖刻”,这种简单化的人格比较,本身就是操弄话语权柄的伎俩。在诸如此类的陈述中,鲁迅成了精神的败坏者,其种种不谐于世的行为只是表现了文人的狷忿,而胡适是建设者,以其“宽容”襟怀加上杜威的实用哲学,忍辱负重斡旋权门,改良现实再造文明……纵然力有不逮,努力之后留予世人一份苍凉,令英雄?泪也令俗人扼腕。这种虚拟的历史语境总是少了真实的历史,看穿了只有著述者企羡的心态。其实,只要举一桩小小的事例就可以看出鲁迅与胡适之真实区别,就是一九二二年十月北大开除冯省三一案。那次北大风潮因校方征收讲义费而起,事后校方虽废止前议向学生作了让步,却开除了一名参与其事的学生冯省三。鲁迅为此写了《即小见大》一文(后来收入《热风》),在为牺牲者抱不平的同时,检讨国人在“祭坛前沥血之后”的遗忘。胡适当时是北大教务长,冯省三被除名后找胡适请求回校作旁听生,胡适拒绝不算,还在日记中写道:“我劝他好汉要作到底,不要对我们作什么请求了。”这番冷言冷语不但表明他对个体的牺牲无动于衷,而且把规则与秩序摆到了至高无上的地步。这里,鲁迅由牺牲者联系到即小见大的关怀以及对国民精神的追问,而胡适眼里“制度”面前全无是非。可见在思想者的行为准则中,“信念伦理”与“责任伦理”之间不仅有着韦伯述及的互补性,而且存在着目的与手段的互换关系,有时甚至就像是发生了“错位”。如果说鲁迅奉行的是“信念伦理”的准则,那么实际上其“信念”每每见于“责任”之中(只要想想鲁迅如何不赞成学生请愿之事,就知道他并非总是把“灵魂得救”的要义置于行动的后果之上);自然胡适看上去更像是“责任伦理”的信徒,问题是他总将“责任”本身凝固为“信念”。

跟许多似是而非的言谈相比,孙郁的这本《鲁迅与胡适》自有见地,虽则书中对胡适的评述多有温婉之笔,甚至也表示出相当的敬意。在某些方面,我不能赞同作者的意见,另外本书行文中偶有讹误,不能不说是一点瑕疵。但是本书不作虚言,尤其针对若干个案的具体分析十分透辟,这都是奢谈“学理”者未能掌握的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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